| 索 引 号 | k1318040/2021-26916 | 分 类 | 部门人事 财政、金融、审计 其他 |
| 发布机构 | 市人民银行 | 发文日期 | 2021-05-17 |
| 文 号 | 有 效 性 |
中心支行各科室、党委各部门:
2019年12月,中心支行任命潘传江为人民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保卫科科长,任职试用期一年。经考核,潘传江试用期履职合格,现决定正式任职,任职时间自2019年12月起计算。
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
2021年5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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