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索 引 号 | 01441644/2020-00257 | 分 类 | 教育信息 教育 其他 |
| 发布机构 | 市教育局 | 发文日期 | 2020-01-27 |
| 文 号 | 时 效 |
为贯彻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省教育厅《关于启动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紧急通知》、泰州市《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》要求,经研究决定,全市中小学、幼儿园2020年春学期开学时间由原定的2月10日延至2月17日,如有变化,另行通知。
在延期开学期间,各市(区)教育部门和市直各学校,要通过多种途径,引导学生不离家、不返校,并指定班主任和专任教师通过电话、网络等各种方式做好学生的答疑、辅导,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。
各在泰高校开学时间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执行。处在湖北等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的师生员工必须等通知返校,具体返校时间另行通知。
泰州市教育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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